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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刑罚考点内容
刑罚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人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。
在我国,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。
我国的刑罚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。
(一)主刑
1.管制
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,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,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。
2.拘役
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,就近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。
3.有期徒刑
4.无期徒刑
5.死刑
(二)附加刑
1.罚金
2.剥夺政治权利
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。
3.没收财产
指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。
此外,对犯罪的外国人,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。
二、刑罚考点试题
16.(单选)下列关于刑法的主刑和附加刑说法错误的一项是()。
A.附加刑是补充主刑的刑罚方式.不能独立适用
B.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.不能适用死刑
C.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.可以酌量发给报酬
D.附加刑适用剥夺政治权利.它是作为一种比较严厉的刑罚方式适用于重罪犯
【答案】A。解析:《刑法》第 32 条规定,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。第 34 条规定,附加刑的种类如下:(1)罚金;(2)剥夺政治权利;(3)没收财产。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。故 A 错误,应选。
17.(单选)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()。
A.只能独立适用
B.只能附加适用
C.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
D.只能并科适用
【答案】C。
18.(单选)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,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()。
A.管制
B.拘役
C.刑事拘留
D.有期徒刑
【答案】B。解析: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,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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